林赛·罗韩入狱90天 当庭痛哭

2012/4/26 9:51:16 作者:佚名 来源:女物娱乐网
据新华社电好莱坞女演员林赛·罗韩曾在2007年因两项吸毒、两项酒后驾驶及一项危险驾驶5项罪名被判处监禁,缓期3年执行。今年5月下旬,罗韩前往法国参加戛纳电影节,因没有及时回国出庭,被责令佩戴电子监控脚镣,监测其饮酒情况。

图为林赛·罗韩当庭痛哭。图/

  据新华社电好莱坞女演员林赛·罗韩曾在2007年因两项吸毒、两项酒后驾驶及一项危险驾驶5项罪名被判处监禁,缓期3年执行。然而在缓刑期间,这名问题女星因违反有关规定,7月6日被法官判处90天监禁。

  当天的庭审在位于洛杉矶贝弗利山的高等法院举行,控辩双方围绕罗韩是否违反缓刑规定进行了激烈辩论。主审法官玛莎·雷维尔最终裁定,罗韩在缓刑期间没有按要求定期参加戒酒课程,鉴于她曾酒后驾驶和危险驾驶,对她处以90天监禁。刑满出狱后,罗韩还要再接受为期90天的戒酒治疗。

  法官宣布裁决后,罗韩当庭痛哭失声。不过她不必马上入狱服刑,雷维尔要求她在本月20日前到法庭报到,再前往洛杉矶县监狱服刑。

  现年24岁的罗韩2007年被判有罪后,在监狱仅待了84分钟便被释放。在之后的缓刑期内,罗韩多次未按要求参加戒酒课程,仅从去年12月至今,她就缺席了7次戒酒课。早在去年10月,罗韩就因多次缺席戒酒课,缓刑期被延长一年。

  今年5月下旬,罗韩前往法国参加戛纳电影节,因没有及时回国出庭,被责令佩戴电子监控脚镣,监测其饮酒情况。电子脚镣显示,罗韩在参加今年6月MTV电影奖颁奖典礼后有饮酒嫌疑,但她在支付了保证金后免于入狱。

  在6日的庭审中,雷维尔没有把电子脚镣取得的饮酒数据作为处罚依据,但她要求罗韩在入狱前的这段时间禁酒,并继续佩戴电子脚镣。

  罗韩从12岁开始演电影,也曾出过唱片。1998年,她因在影片《天生一对》中的出色表演而为世人所知。她后来参演的《小记者大侦探》《辣妹妈妈》和《贱女孩》等影片都获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