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大鳄”、“炒作大王”邓建国因赖债仍高消费被拘。在拒绝还钱期间,他在长隆酒店大摆婚宴,飞济南买头等舱机票,还投资1800万元拍新剧,甚至随身消费小票金额过万,最终导致被拘。
10月15日上午7时40分,在广州白云机场欲乘机前往济南的“影视大鳄”邓建国被办案人员请下了飞机。据了解,邓建国此次作为特邀嘉宾前往济南参加某选美大赛,坐的是飞机,又是头等舱,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
“老赖”邓建国
因《野蛮公主》欠下债务
2007年5月,邓建国因为拍摄《野蛮公主》第二部,而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借款200万元,约定期限一年,利息25%,同时规定了违约金60万元。2008年7月,黄某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邓建国、巨星影业支付上述款项。
2009年6月,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裁定邓建国、巨星影业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申请人本息25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60万元。邓建国仍未理会,随后,黄某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存款只有1.8万元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马上就对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结果在各个银行只发现邓建国名下有存款18667.56元。法院只能从银行扣划回该部分存款,发放给申请人。
而之前邓建国在番禺买的地早就被其他法院查封了,广州中院只能对邓建国和巨星影业名下的南村镇、大石镇的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巨星影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早已经变更为邓凯。
娶嫩模办奢华婚礼
就在这时,邓建国却传出要和19岁的女友在长隆酒店摆结婚酒席。法院立即向邓建国发出了“限高令”,并要求长隆酒店协助执行。
邓建国无奈之下,主动找到债主黄某,要求与对方达成还款计划和《和解协议书》。在6月28日《和解协议书》中,邓建国明确表示对欠债一事没有异议。邓建国还保证在今年7月4日之前还10万元、12月31日还50万元、明年年底还140万元、继续还清余款等。由此,黄某主动向法院提出,同意邓建国在长隆摆酒。但是,邓建国仍未按协议还钱。
就在不久前,邓建国高调宣布投资1800万元拍摄新剧。法院再次限令邓建国还钱,但他同样置之不理。法院开始对其实行查控、呈报拘留等行动。
“影视大鳄”邓建国
国内电视剧商业运作第一人
江西临川人,1959年生。广东巨星影业公司董事长。近年来巨星公司共出品了《广州教父》、《东方母亲》、《反贪风暴》、《鸦片战争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及续集等。还有,拍摄和导演的电视剧有《风流才子纪晓岚》、《我这一辈子》、《情已逝》、《格格要出嫁》等。1997年投拍《反贪风暴》、《康熙微服私访记》(第一、二部)等片,创下广告贴片1.1亿元的收入。邓建国率先和港台演艺界人士签约;并第一个和电视台签订播映风险合同,成为将收视率与市场收入挂钩的第一人。
2000年度被媒介评为《十大影视风云人物》之首。(早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