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北京求知考试书店 网络批发零售盗版教材案
执法人员在清点被查缴的盗版教材
案件回顾:2010年5月,多家出版社均接到群众举报,称北京求知考试书店长期通过网络批发零售各出版社的盗版教材。接报后,公安机关在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及艾瑞斯特的配合下,历时10个月紧张周密地调查取证,最终查明该书店共6人分别租设隐蔽办公和仓储地点,并开设了多个独立网站且在淘宝网注册了多个账号长期大肆销售盗版教材工具书。2011年3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在该书店的经营者阮某某租用的位于海淀区西苑一亩园的仓库内起获图书7905册,涉及出版社30余家,后经鉴定其中5369册图书为非法出版物,现场抓获阮某某、李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8月22日海淀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将6名犯罪嫌疑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海淀法院经审理最终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主犯阮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法院因李某某系次要角色且有小孩需抚养,则判处缓刑5年;该案的其余4名被告人也分别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点评:该案是自2011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海淀检察院、海淀法院审理判决的首例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的刑事案件,此案的定罪处罚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具有典型示范判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