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林玮琳的艺人“性感女神”林韦伶涉嫌从2010年11月起在部落格以及在电视节目上,说女艺人巧巧“下流”、“是三流的人”等等的话,结果被巧巧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处林韦伶30天拘役,换算易科罚金3万元。
此前,林韦伶在电视上指责女星巧巧,称“我老板说你不可以跟这样子的人在一起,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下三流的人在一起,只会变三流的人。”林韦伶口中这三流的人,指的是拥有G罩杯的亚洲波神巧巧;不过,她的口头攻势还没完,说对方把胸部拿去秤重量,所以才批她。
随后,林韦伶这些在电视上的快人快语被巧巧提告,林韦伶表示,“我是转述我老板的话,如果对方要告,就随便她!”
法院22日依公然侮辱罪判林韦伶拘役30天,换算罚金是3万元;而林韦伶之所以骂巧巧,是因为巧巧之前也对她在电视上说了不客气的话,而且还被起诉了。
2010年,巧巧在节目上说,“巧巧:他们两人是有交往关系,但是我会把这些话说出来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妳跟老板在一起,情投意合那是很自然的事,我不会去说什么,但是你不需要因为没办法出道,然后就跑回台湾说我前经纪人强迫我陪睡。”
巧巧被起诉,林韦伶则被判拘役30天,两个女人的战争会不会就此打住也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