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恩庆整容前后对比(资料图)
1月18日,首尔地方法院表示,申恩庆对未经自己允许就使用自己照片的朴某等10名韩医师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支付自己10亿韩元(约550万人民币)的损害赔偿。
申恩庆通过诉状表示“2011年6月两颚手术后没有消肿,所以就去了朴某运营的韩医院,但是却没有效果”,“于是又去了平时喜爱的韩医院接受了治疗,但是朴某等在韩医院的广告网站等做宣传,好像是我在他们的韩医院治愈了一样”。接着她还要求“因为朴某等侵犯了(我的)肖像权,他们需要对此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