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宏 演唱会场外蹭歌听,歌迷受伤到底谁之过?昨天,王力宏表达了对自己一位受重伤的歌迷的关切,而后者近日在王力宏的深圳演唱会上演时,因为没有购票,想在场馆外的二楼天桥上观看,不料跌落受重伤。
事后场馆方发布了情况说明,称该歌迷没有听从安保人员劝阻。“因为没有购票,演出方和场馆方都确实没有对她负责的义务,但是如果有特例,场馆方将要负少量责任。”昨天,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李书荣律师告诉本报记者。
王力宏表示关切
昨天凌晨,王力宏更新了自己的微博说:“听到消息有位歌迷昨晚受伤了,我和公司的同事们都非常难过,我在密切地关心金小姐的伤情,希望她能很快康复,也在跟场馆研究如何以后避免这类事情再度发生,我希望所有来参加演唱会的歌迷朋友都以安全为第一要点。”
据悉,王力宏的演唱会26日晚在深圳湾体育中心举行,上万名歌迷前往。随后,一名未购票女歌迷为了抢夺最佳观看位置,不慎从体育中心外的二楼天桥上跌落,满脸是血,当场就昏迷。
惨剧发生后,所有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为这位伤者祝福,希望她可以早日康复。但随后反思的声音也逐渐多了起来——疯狂粉丝们的行为,到底是在为偶像助威,还是在给偶像添乱?他们的大胆举动,让人看着都心惊肉跳:即使被主办方死死盯着,仍在找一切“漏洞”去接近偶像,而这些所谓的“漏洞”,往往是安全的死角!
谁该为此负责?
此外,发生在演唱会场馆外的惨剧,演出场所本身是否也该负责?
本报记者昨天就此问题采访了李书荣律师,李律师说:“正常情况下,场馆方没有责任,因为场馆是有权属界限的,这个界限即检票口,进去了才有义务和责任负责安全,但从法律的严谨角度看,在特殊情况下,场馆方也是存在责任的——其为公共场所,如果有证据证明建筑物有缺陷,比如台阶有高有低导致受伤,那他们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另外,公共场所本来就有吸引大量人群的属性,在露天场合,他们也有少量的安全提示义务和安保义务,像公安机关规定在公共场所举办活动必须在公安部门备案,出发点就是这个。”李律师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