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雯在进法庭前面对媒体记者大哭
曾因创作歌曲《血染的风采》等走红的著名音乐人苏越,投身商海后被指控涉嫌合同诈骗5746万余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昨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本案发回二中院重审。
上午现场
“女友”安雯 称如不改判就不见苏越
根据记者原本得到的消息,苏越于昨天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高院终审宣判。
上午9时许,苏越的“女友”安雯(87版《红楼梦》中“晴雯”的扮演者,有媒体称她是苏越的女友,但安雯没有给出明确回应),在姐姐和律师的陪同下一起来到法院。身穿黑白条纹紧身连衣裙、围着彩色丝巾的安雯看上去有些苍白憔悴,眼圈微微发红。
记者问安雯对二审判决是否有信心?安雯沉默良久,泪水夺眶而出。5月29日,安雯就曾公开了自己对苏越案件终审的态度,她说: “改判,我会遵守承诺!继续挣钱替他还债。”
当记者问她是否一直在帮苏越筹款还债时,安雯说:“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说着,她从包中掏出了一张100万元的发票。这是3月7日安雯打给法院的钱款,用以赔偿诈骗案中的被骗方。
此时,安雯见到前来接她进法庭的书记员,安雯对书记员重申自己的观点:“如果不改判,我就不见他(苏越)了。如果能改判,我就进去见他一面……”
说完这话,一直竭力在控制自己情绪的安雯有些失控,像个孩子一样痛哭了起来,并希望媒体不要再拍摄。
案件发回重审
安雯称“太震惊了”
9点50分左右,安雯一行人走出法庭。法警将媒体劝到法院之外进行采访,此时苏越的辩护律师对媒体宣读了二审结果:“北京市高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苏越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据此撤销二中院的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二中院重新审判……”
伴随着一阵惊讶的声音,安雯眼含热泪,朝着所有媒体深深鞠躬:“太感激了!”随后她拒绝了媒体的提问,快步走向自己的车,上车前,关于判决结果,她说:“太震惊了,这意味着一切都要重新开始!”
苏越
精神状态不错 对裁定很满意
据苏越的辩护人李维强律师表示,他在法庭内见到了苏越,觉得苏越的精神状态良好,心情也很不错,同时,在听到二审的裁定结果后,苏越表示对结果很满意。
此外,李律师证实,在看守所内,苏越已经捡起了音乐制作人的老本行——他开始在看守所内教一些未成年被告人唱歌,还给未成年被告人上音乐课。
(法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