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闵慧 著名音乐人苏越犯合同诈骗案昨天早上9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即终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之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并将此案发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此前一审法院认定,苏越以迎奥运巡演为由诈骗5746万余元,用于偿还债务及公司经营,用于偿还债务及公司经营,虽然具有酌予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因骗取的款项特别巨大,不足以轻判。
李律师表示,如果重新审判还是维持一审的判决,仍然有上诉的机会,“重新审理相当于把案件之前的推翻,重头来过。”他认为,此前法院一审判决所认定苏越合同诈骗的主观动机并不准确,因此导致结果过重。
此外,李律师证实,在看守所内,苏越已经捡起了音乐制作人的老本行——他开始在看守所内教一些未成年被告人唱歌,还给未成年被告人上音乐课。
虽然苏越一直在狱中,但李律师透露其状态很好,“在二审之前,我先后五次到看守所去见他,每次状态都不错。他也在狱中多次提到女友安雯,很关心她。对安雯帮忙还债的举动也十分感激,也托我带话给安雯,说对不起她,不希望她这么辛苦地帮忙还债。”
同时,李律师称苏越对现在的结果也比较满意,“因为以前他可能也没敢想这个结果,那时大家都比较悲观,都在考虑维持一审判决怎么办,现在起码没有维持,我们成功了第一步。”对于苏越被控诈骗尚未归还的2000多万元涉案金额,李律师强调这是原审判决追赔的决定,但现在原审判决已经被撤掉,所以对这个数目也将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