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提出诉讼:程序上并无不对
韩庚上诉的韩国首尔中央法院,其实走法律程序并无不对
解约的方式有很多种,大部分不想留在原东家的艺人会选择合约到期时改签,比如周迅离开李小婉改签华谊;另一种是大大方方的离开,付上一笔赔偿金了事,如周笔畅离开天娱,事后也会念旧情地说“还会继续合作,毕竟没有天娱就没有周笔畅”。这两种都是“明”的,舆论也更容易接受,虽然后一种明显也违背了“契约精神”。而陈楚生与韩庚却都选择了消失及沉默,从而引起了更多的猜测和批评。
对于韩庚直接抛出诉状,马雪称,“其实这种东西,艺人固然有艺德的问题在,但是一般都是法律最后说明问题。早晚得通过法院才能脱身,我觉得韩庚还算程序上对的。而最近姜志焕那个就有问题,只是给公司发一个解约通知书就私下签了新东家,是属于蛮不讲理型的”。
吴翰辰说,“我注意到韩庚的解约方式并没有采取一般的协商方式进行,而是直接采取了最终措施,也就是提出法律诉讼。能这样做的可能有两个:一个是预计到协商的方式一定会失败,甚至拒绝尝试;二是需要借诉讼行为,将此事曝光于媒体面前,当然也可能其实之前有过秘密的协商而未果”。
而对于韩庚解约事件,SM自始至终从未发表过任何态度,只说“我们想圆满的解决此事”。SM中国负责人金珉旭面对记者的采访显得十分为难,对此MARRY解释说,“SM毕竟是上市公司,这么一折腾元气大伤,他们还是想采取和解的方式,在找挽回韩庚的办法。我觉得最差的结果是跟韩庚商量好了,不让韩庚赔那么多钱,但是还能继续保持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