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方面:不做回应
王宝强深陷代言涉欺诈曝光警方已介入调查,记者昨日在该学校的网站上看到,还挂着王宝强的照片用来宣传招生。记者拨打了招生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河南总校还在招生,但是石家庄分校目前不招生。记者问其原因,对方表示不是很清楚。
对于此次事件,网友反应激烈,认为葛优、何庆魁因为虚假代言,曾经被警方勒令退还代言费用,而王宝强此次涉嫌虚假代言,也必须向公众道歉,并退还代言费。网友“江枫”表示,前不久国家刚刚公布《新食品安全法》中的配套系列实施细则里规定,“明星或名人代言食品虚假广告,需承担连带责任”,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明星代言。王宝强此次虽然不是为食品代言,但是同样涉及到虚假宣传。
昨日记者联系到石家庄新华公安分局政治处的一位警官,对方表示他不是很清楚情况,如果归新华公安分局管辖,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昨日记者一直试图联系到王宝强经纪人菁菁,但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来就关机了。
法律人士:明星误导公众损害自身形象
昨日记者采访到了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的李红,她认为,明星在接拍某些形象代言广告时,既然拿了高额的代言费用,就应该了解该产品的特性,也就同时承担着相应责任与义务,“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有权向侵权方提出民事诉讼及赔偿”。
李律师同时表示,在现在的法律框架之下,明星的责任的确很难追究。不过明星在代言某些产品以及商家的同时,应当首先考问自己,一旦误导公众,对于自身的形象损失也是相当大的。本报记者 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