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获悉,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一年的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已被解除教养。
2011年9月6日晚,15岁的李天一(注:李双江之子)和18岁的苏楠,在北京某小区附近因纠纷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驾驶的车辆。公安机关决定对李天一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
据了解,李天一在劳教所期间,做事低调,不多说话,做事相当稳重。“跟周围的劳教人员都能***相处,大家一致认为这孩子比较懂事。他完全能够遵守劳教所的所规纪律,服从警官管理,见警官首先立正并大声喊报告,并不像案发时那样跋扈。”知情者透露。
虽然根据《少年管教所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被收容教养人员接见、通信的管理要宽于成年犯,家属可以送少量食品,表现好的可以在节假日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时由家属接送回家探望三至五天。但李天一在劳教所期间,并未搞任何“特殊”,而是踏实地接受警官的教育挽救,劳教所组织的任何活动,他无一落后,他父母遗传给他的艺术才华,也得到了较好的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