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导演的《西游》票房已达9.9亿元。早报记者 高征 实习生 寇聪 图
早报记者 闫鹏飞
《西游·降魔篇》(下称“《西游》”)大热,其能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300027,华谊兄弟)带来多少利润也渐渐明晰。
昨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截至2013年2月24日24时,影片《西游》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15天,票房成绩约为人民币9.9亿元,华谊兄弟应获得的票房分账收入税前利润约1.96亿元。
华谊兄弟董秘当日在微博上解释称,该利润为“发行净收益-其他投资方分成+发行代理费”。
而各部分费用的收支比例标准华谊兄弟在2月7日的公告已经给出,华谊兄弟负责《西游》在大陆地区的运营和发行,公司除了收取该影片之大陆地区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的大部分分成收益的权利。根据该影片在大陆地区的发行情况,其他投资方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
华谊兄弟董秘胡明解释,净收益为票房分账收入及其他收入扣除发行代理费、宣发成本以及保底费用。另外,其此前其也对外说明,发行毛收益意为扣除电影专项资金、营业税、院线票房分成后的制片发行收益(编注:另据胡明之前的说法,“发行毛收益”与“票房分账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含义相同)。
华谊需支付8100万保底费用
对于在其《西游》制作发行中的角色地位,尽管华谊兄弟在多次公告中用词模糊,但实际上其只是大陆地区发行方。
23日胡明在微博中说明,“发行方要投资购买影片在其地地区的版权,即保底,按票房情况再对净收益分成,风险与收益对等”,“电影发行方支付的保底金,就是全体投资方的最低收入。以一路高歌除魔的《西游》为例,华谊兄弟为中国大陆发行区承担的保底成本,就是海外几家投资方的从该市场获得的最低收益。”
民生证券传媒分析师郑平向早报记者说明,保底发行并不是新鲜事物,其风险大,收益高,以前就有电影发行商进行操作,不过相对较少,国内采用的更多是直接代理发行的方式,直接代理发行方的收益为票房扣除电影专项资金、营业税、院线票房分成后的3%~7%。
胡明也说明,保底发行时,公司的代理费为10%~15% 。
此前,香港经济日报也将《西游》的四家制片方进行梳理:周星驰的比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8220.HK)持有30%股权,文化中国传播集团(01060.HK)、威秀亚洲及安乐影片分别持有影片其余的30%、30%及10%股权。
昨日,《西游》制片方中企业高管向早报记者说明,按照协议,华谊兄弟支付的保底费用为8100万元。
而计算净收益时,华谊兄弟在发行中的成本费用也有所规定。上述高管称,宣发成本不能超过3000万元。
制片方可得七成净收益
与华谊相对应,《西游》的制片方也公告了收益情况。
比高电影与文化中国传播均昨晚公告称,投资方除了获取净收益10%~30%分成收益的权利外,另外加上票房分红及保证收益。初步估计,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之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
前述高管解释,最后70%这个数字虽然与“10%至30%”看起来相差很大,但票房分红与保底收益(编注:公告中所说的“保证收益”)的加入,使数字占比快速上升。
其说明,制作方与华谊有协议,票房在5亿元以内,四大制片方可拿净收益的10%至30%分成,如果票房超出5亿元,制片方还可以再进行票房分红,数量每有“千万级”的变化,协议都会对分红有所规定,而从势头来看,《西游》超过十二三亿元没问题,制作方的分红会很不错,再加上8100万元的保底收入,总数与净收益相比,将很可观。
而在昨日的公告中,华谊兄弟提及:鉴于观众对该影片反响强烈,并且该影片的发行成绩非常理想,因此,公司可能会考虑进一步拨备执行制片方奖励,具体金额及方式由相关各方另行协商。
上述高管称,所说的“奖励”其实就是双方之前协议的“票房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