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囧”告《泰囧》,是确有侵权还是树大招风?
树大真的很招风。星爷的《西游》还未下线就引发了投资方与发行方的“分成比例”之争;笑傲江湖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以下简称《泰囧》)近日也开始闹心了。2日,《人在囧途》出品方在北京某律师行举行媒体发布会,称将状告《泰囧》出品方光线传媒和导演徐峥不正当竞争与著作权侵权。原告及律师在会后没有接受采访,也没有回应索赔问题。随后,记者致电光线和徐峥方面,徐峥短信回复:“目前我正在了解状况,不便作答。”
风波起:“人在囧途”状告“泰囧”
2日在北京,电影《人在囧途》片方武汉花旗影视制作公司状告《泰囧》出品方光线传媒及导演徐峥侵权。
他们表示,与此影片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华旗影视公司所有,并介绍,华旗影视公司早在2011年5月18日已拿到《人在囧途2》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具有拍摄《人在囧途2》及其续集等多项权利,而《人再囧途之泰囧》则是由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黄渤工作室出品的,并不具备拍《人在囧途2》的资格。
出品方截然不同,影片又的确有不少共通之处,并且《人再囧途之泰囧》在宣传初期一直以“《人在囧途》续集”、“《人在囧途2》”作为其看点之一,两个主角的性格和身份差距所碰撞出的分歧和火花、一路上遭遇各种极具戏剧性的“囧事”和“悲剧”都与《人在囧途》的剧情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
网友议:为何选择此时上诉?
此事一出,在网络瞬间引发了大讨论。网友们质疑称,是否因为看到《泰囧》票房爆棚,想从中分一杯羹?
“人红是非多”“这个时候跳出来,目的明显!”“炒作自己!”等质疑不绝于耳。网友“南砂”说,徐峥为《人在囧途》也做了很多事情。“除了主演之外,改剧本,给演员讲戏,改拍摄方案等等,像在旅馆那场很搞笑的戏都是徐峥的创意,你要是有看拍摄花絮,你就知道徐峥做了多少事,连文隽自己都在说徐峥帮了他多大的忙!《人在囧途》最主要是创意好,本子是刘仪伟写的哦。”不过也有人保持中立,“相信法律自会评判!我们要保持理智。”
早有蹊跷:徐峥为当导演自立门户?
其实,早在《泰囧》上映之初,媒体圈就曾收到过一封疑是炒作的匿名稿件。
内容称:作为主演的徐峥向制作方提出一个新戏的概念,并且要求做该片导演,谁料制作方随后却找了其他导演来导这个新戏。经历挫折,徐峥并未放弃。《人在囧途2》的故事大纲出来后,徐峥看完就提出要亲导,制作方同意了,但徐峥留了一手——— 拿着大纲注册了项目叫《人在囧城》。最后双方谈的结果是《囧途2》还是与制片方合作拍摄,但徐峥兼任导演、主演、监制,但制作方又背着徐峥注册了《人在囧途2》,徐峥知道后便宣布放弃《人在囧途2》。
不过,制作方拿下《人在囧途2》项目,却找不到演员。爆料者说:“剧本设定的角色明显是为王宝强、黄渤量身定做的,徐峥于是就给两人打招呼说我不拍你们就不要参与这部戏了。结果制作方请不来王宝强和黄渤,这事儿就搁置了。”随后,徐峥找人对《人在囧途2》的大纲进行重新编剧,注册了《泰囧》。
据媒体报道,对此事《人在囧途》制片人张天舒接受采访,否认了两部影片之间存在纷争:“我们之前的确有筹备用原班人马拍《人在囧途2》,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实现。两部电影之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也不存在抢演员这样的矛盾。”
连线当事人
徐峥:暂时不回应此事
记者连线《人在囧途》的制片人张天舒,电话那段张天舒的声音显得有气无力。问其之前可曾就此事与徐峥和光线方面进行沟通,他直言“没有沟通”,并称,对方也没有就此事进行过“任何沟通”,之所以选择在此时站出来,“是因为我们也需要收集证据的时间!”
不过,对于《人在囧途》作出的诉讼,光线和徐峥方面都暂时不予回应。光线方面称,“这事情发生挺突然,我们目前暂时不回应。”而徐峥的助理董先生也表示,目前不会有回应。 (华都)
律师说法
版权在谁手里谁就有理
律师表示,本案中,《人在囧途》与《泰囧》分属于不同的版权方,非常容易让人联想到后者为前者之续集,延续前者的轻松喜剧风格,借助前者良好口碑,宣传上达到搭便车的效果。
电影名称在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中虽然未明确地作为单独的著作权客体保护,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如果法律认定后者有上述不当行为,则后者应依法承担责任。何时诉求是版权所有人的权利,至于诉求的出发点是不是想借机炒作,则属于道德讨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