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电 据韩国《中央日报》消息,日前,韩国检方以涉嫌对未成年人进行性犯罪判处了高英旭(音)7年有期徒刑。
3月27日,在首尔麻浦区的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举行的对高英旭最终公审判决中,负责“高英旭事件”的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的检察官李世珍宣布:“判处被告人7年有期徒刑。有关对被告人佩戴电子脚镣的提议,经裁判部商议后再施以适当的处分。”
之后法院方面表示:“被告人在性犯罪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还犯有其他罪行。就在调查接近尾声时我们又接触了多名被害者”,“虽然被告人是初犯,并且诉讼内容中还有部分未整理清楚,但被告人有性犯罪倾向,因此对其进行了量刑。”此外,法院方面还称:“考虑到性犯罪再犯的可能性很大等,我们提请对其佩戴电子脚镣。”
对此,高英旭方面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认为:“检方没有证实犯罪事实,没有事实证据证明被告人曾做出过诉讼内容中所提及的犯罪行为,因此检方提出的佩戴电子脚镣主张并不合理。”
高英旭涉嫌于去年12月在首尔弘恩洞某街上将女中学生A某诱拐到他的车上并对其进行了性骚扰。去年5月,高英旭曾因涉嫌对3名未成年进行性骚扰而被起诉。公审判决前夕,其中一名被害者的亲属还将恳求重判高英旭的请愿书递交到了法院。对高英旭的公审判决将于4月10日上午10点30分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