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视台为收视盗播《我是歌手》引反思

2013/4/16 17:07:0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昨日,据台湾媒体报道,上周末刚结束的大陆综艺节目《我是歌手》受到台湾观众追捧,台湾两家电视台被指“盗播”总决赛。根据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的规定,大陆任何节目若要整集在台播出,需经“陆委会”或“文化部”同意。

  昨日,据台湾媒体报道,上周末刚结束的大陆综艺节目《我是歌手》受到台湾观众追捧,台湾两家电视台被指“盗播”总决赛。

  曾几何时,《康熙来了》、《非常男女》以及《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等台湾综艺节目受到内地观众的喜爱,并成为内地电视台的模仿对象,“台湾综艺节目比大陆强”曾是业内人士的共识。

  但随着《非诚勿扰》、《中国好声音》以及《我是歌手》在台湾的风行,就连不少台湾电视制作人都开始担忧,并发出“台湾综艺节目迟早有一天会被大陆吃掉”这样的感慨。

  事件追踪

  因有齐秦、辛晓琪、彭佳慧、林志炫、杨宗纬等多位台湾知名歌手参加,湖南卫视的《我是歌手》引发台湾观众的追看热潮,台湾媒体也进行了大规模追踪报道。

  据台湾媒体昨日报道,上周末,台湾东森电视台以新闻报道名义全程直播总决赛,赢得平均2.15%的高收视率(即每分钟有48万观众收看),因此被湖南卫视指控“盗播”。

  据悉,在总决赛当晚,东森电视台从晚间7点30分起追踪报道,甚至采取“最新LIVE”的准直播形式,还为此停播了晚上10点的时事评论节目《关键时刻》。

  第二天,该台又邀请专家、资深媒体人对《我是歌手》进行探讨。此外,台湾中天电视台也同样采用“准直播”的形式进行了报道。

  有消息称,湖南卫视不满东森电视台使用画面过多,几乎与现场同步转播,有侵权嫌疑,并表示将会与获得授权的韩国MBC电视台采取法律行动。

  对于“盗播”的质疑,东森电视台新闻部总监孙嘉蕊在接受台媒采访时说,因节目中有4位台湾歌手参赛,是全台观众关注的大事,站在服务的立场才做特别报道。

  然而根据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的规定,大陆任何节目若要整集在台播出,需经“陆委会”或“文化部”同意。

  该委员会昨日表示,已依行政程序法规定,发函通知东森电视台和中天电视台16日到会陈述意见并提出书面报告。

  媒体热议

  目前,《我是歌手》被“盗播”一事还未有结论,台湾媒体仍在热议,焦点是“内地综艺节目爆红,台湾综艺节目怎么办?”

  台湾《旺报》昨日表示,“过去台湾综艺节目领先大陆毋庸置疑,但如今大陆不惜重金买进欧美版权、高价聘请一流明星与制作团队,制作出效果惊人的好节目,进而吸引观众的目光,再以冠名费等名目获得巨额的广告收益,良性循环下创造出更多品质精进的作品,已有带领华流崛起的气势。”

  而台湾《自由时报》则在思考:“为什么大陆可以做出这样的节目?为什么这个节目可以如此成功?”同时质疑台湾媒体的“大肆报道”是在替《我是歌手》“抬轿”。

  业内看法

  台制作人改口 称会被大陆赶上

  台湾制作人李方儒曾为内地电视台制作了《超级大赢家》、《夺宝奇兵》等十余档娱乐节目。去年,他在接受内地记者采访时称“大陆综艺节目至少10年才能赶超台湾”。昨日,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如果两岸不加强合作,台湾综艺节目很快会被大陆吃掉。”

  他表示,目前台湾和大陆的节目已难以相比,首先在制作资金上,“《中国好声音》一集是1000万,在台湾的预算可能只有25万”;其次在影响力上,以选秀节目为例,几乎好的选手都会去大陆报名,其中的原因之一便是,一旦成名商演价格几乎差10-20倍,“同是选秀歌手,大陆给的出场费至少是10万,台湾大概能给到1万”。

  李方儒因此认为,台湾娱乐界不能再“自我感觉良好”下去了,如果只用“台湾的软实力”来粉饰太平,很快会被大陆赶上。大家应该为了华语乐坛的未来,加强两岸的合作,各取所长争取共赢,一致对抗日韩流行文化的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