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一等人涉嫌强***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意见初步认为李某一等人涉嫌强***,且系轮***。 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于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一等5人涉嫌强***一案。其间,为完善证据依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现已查明李某一等5人的行为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强***罪,且系轮***。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一等人涉嫌强***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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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追踪
3月7日 央视新闻发布快讯,称李天一因涉嫌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3月8日 北京市检方通报,李双江之子李某一等人因涉嫌强***已被批捕,李某一确定为未成年人。“李梦夫妇”的态度是“等待法律处理”。
3月27日 李某一案已经被移送到海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这意味着,李某一被认定是未成年被告人。
5月30日 律师薛振源与梦鸽正式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该案“案情错综复杂,律师感到很烫手。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所以,薛振源只好辞去辩护工作”。
7月1日晚 北京警方负责人对网上关于李某一等5人涉嫌强***案的各种传言作出回应。据警方称,涉案其他犯罪嫌疑人家庭有“背景”传言不实,案件共涉及4名未成年嫌疑人。
7月2日 媒体继续追问“成年嫌犯”。
7月3日 媒体曝光“成年嫌犯”姓王,北京东城区人,某旅游公司职员。其他4人中有两个人魏姓,是表兄弟关系,长春人,家境殷实,并无其他的背景。
(注: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本文按照信息源如实署名李某一或李天一)
相关法条
《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论,从重处罚。
强***妇女、***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妇女、***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妇女、***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