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警方:尚未回应“侵权”
在李双江之子新律师的声明中,称今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实姓名向全社会披露了所谓李某涉嫌强***案。对此,昨日海淀警方未予回应,但据媒体查询,2月22日海淀警方向媒体发布的公开通报中并未提及李某的真实姓名,只说:“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罪被刑事拘留。”
酒吧人员:看不出李某未成年
在李双江之子新律师的声明中,称案发前,李某等未成年人深夜在某酒吧内,该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向未成年人售酒,应承担责任。
而在媒体实地考察后发现,昨晚8点李某所进入的酒吧在入口处印有“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语。酒吧工作人员称,一直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但只能采取目测的方式……李某及同伴,每个人都长得人高马大,比我个头还高,并且每次来都自己开车,谁能想到他们是未成年人。”另外酒吧人员强调:“并不存在劝酒。”
事实上,“未成年人禁酒令”出台多年,判售酒场所担责并不多。(李京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