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一项引发关注。电影局方面表示,“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已实施三、四年。而所谓“一般题材”,指的是涉及民族、宗教、外交等特殊内容之外的电影。业内人士则认为,取消剧本审查并不代表改变后期审查,反而有可能让片方和创作者承担更大风险。
“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这一项规定在昨日引发不小议论。一些网友表示“难以想象”:“真的取消电影审查了?”也有网友对“一般电影”的所指充满疑问。电影局相关人士受访时表示,这一规定其实已经实施三、四年了,近些年来基本都是只要求看1500字的剧本梗概,“只是实施之后一直没有正式公布。”对此,不少电影公司、导演证实称,改审查剧本为审查剧本梗概,并进行梗概公示,是一直都在进行的“行规”。不过,对于这一改变,有业内人士认为,“审后不审前”反倒会让片方和创作者承担更多最终审查的风险。
对于“一般题材”的界定,电影局方面称,除了涉及民族、宗教、外交等特殊内容的影片需要审查剧本外,其他电影都属于“一般题材”的范畴,“此外,对于梗概主题表达模糊不清的剧本,也会要求审查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