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知中“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的这一项就成为热议焦点。不过昨日记者了解,该规定其实已提前实施几年。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在网上公布一则于7月11日通过的文件,文件名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这份新规定首先强调了“设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在第一部分“职能转变”的第一小节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网友称“这意味着广电总局对电影审查的放宽吗?”
昨日,记者致电电影局相关人士,对方称“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已经实施有三四年的时间了,之前曾有一段时间要求审查剧本,但近几年只要求看1500字的剧本梗概。”电影导演万里也说,其上一部电影走的程序是:通过电影公司送审,在电影内容方面,只报送了一个1500字的剧本大纲,便取得了准拍证。他表示,“所谓的一般题材是相对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及涉及民族、宗教、外交等题材的影片,仍需报送剧本立项审查。这个界限仍不算清晰,包括之前的《白鹿原》、《建国大业》、《毒战》等都不算一般题材电影。”
调控书号总量的职责取消
将创新书号管理方式
此外,此次通知还取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调控书号总量的职责。并创新书号管理方式,规范书号使用,遏制违规行为。出版管理司相关人员称,这一政策从2008年起已经开始实行,此次在《通知》中予以进一步明确。2008年7月,原新闻出版总署将“书号实名申领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作为书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要求出版单位在图书出版活动中按书稿实名申领书号,一书一号。同时,原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等单位研制的“书号实名申领系统”投入运行。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自2009年1月8日正式启动运行,当年还在西安进行过技术应用座谈会。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唐爱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