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佩在随后的日子里也方寸大乱,神经近乎失常,举止言论颇为失态。当时曾有记者向她证实,李小龙是否从她家中送往医院的,丁佩竟答非所问,声嘶力竭疾呼:“我与李小龙是清白的,相信不久就会水落石出!”
为了澄清关系,丁佩后又狡辩,“关于李小龙在我家昏迷的报道是完全不正确的!当他去世的时候,我不在家中,我同我的母亲一起出去了。我最后一次看见李小龙,是几个月前,是在马路上无意中遇到的”。
这一说法明显与早被证实的“死于丁佩卧室”说法相悖,于是人们更加疑心丁佩“心怀鬼胎”,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法庭:李小龙死于非命
李小龙死亡原因在当时引发热议,鉴于社会压力,两个月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一系列调查和取证,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终审裁定,称李小龙“死于非命”。
法庭认为,李小龙是因为剧烈的脑水肿而死。它的起因是所服的止痛药中含有的眠尔通、阿司匹林,几方面结合后产生了严重的过敏反应,致使李小龙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