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如果真有证据就没有必要公开
受害者的律师田参军昨在微博上回应称,李某某的母亲有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提起控告,但无权将此次控告的内容向媒体披露。因为,她控告的内容既涉及李某某等四名未成年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又涉及杨女士的个人隐私。如果她确有把握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那就没有必要将内容公开。
他还在另一条微博中表示,“李家的法律顾问曾说过,‘经授权,关于李某某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此次李某某的母亲‘擅自’发布控告内容,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涉案酒吧:事态继续发展将考虑请律师
本报记者昨日联系上该案涉事酒吧,酒吧一位丁姓负责人表示,张某确曾在酒吧工作过约半年左右,但在该案件曝出后已经离职,“他不是经理,就是一个服务员,并且早已离职。”
他表示,如果事态继续发展,如果有需要,不排除会请律师,目前尚未商定。在他的印象中,张某“只是个很基层的服务员”,“就是个男孩,二十出头”。其还表示,此事对酒吧确有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