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娜·莎曼(Donna Summer),20世纪70至80年代最成功的美国歌手之一,曾在德国、奥地利等国发展事业和生活,被誉为“迪斯科女王”。她的《Last Dance》和《Love to Love You Baby》等代表作品定义了20世纪70年代的迪斯科时代。她曾五次获得格莱美奖,两次获得全美音乐奖,此外,还获得过舞蹈音乐名人堂和NAACP 形象奖等奖项。
中文名: 唐娜·莎曼
外文名: Donna Summer
别名: LaDonna Gaines
国籍: 美国
出生地: 马萨诸塞州波士顿
出生日期: 公元1948年12月31日
逝世日期: 公元2012年5月18日
职业: 歌手
毕业院校: 耶利米·E.伯克高中
主要成就: 迪斯科女王
获得过五次格莱美奖
代表作品: 《Last Dance》和《Love to Love You Baby》
早年生活
唐娜·莎曼原名拉伯娜·盖恩斯(LaDonna Gaines),1948年12月31日[1]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她的父母是安德鲁和玛丽·盖恩斯。她是七个孩子之中的一个。她的一家生活在波斯顿附近的多切斯特。她的父亲安德鲁·盖恩斯是一个屠夫,母亲玛丽是一名教师。莎曼的母亲后来回忆说,从她会说话时候开始,莎曼就经常唱歌:“她确实喜欢唱歌。她常常从一个房间唱到另一个房间,她吃早饭的时候唱歌,吃午饭、吃晚饭的时候也唱歌。”
莎曼的第一次表演是在教堂,那年她才十岁。当时,一位歌手没能上场演唱,她的牧师让她顶替。由于她个头小、声音稚嫩,牧师以为她会出洋相。但恰恰相反,她的声音听起来像比她年龄和个头要大一些的声音。莎曼回忆自己那次唱歌的时候说:“我开始哭了起来,每一个人都哭了起来。这是我生活中一个十分神奇的时刻,在我听到我发出声音的那一刻,我感到上帝在对我说:‘唐娜,你将会非常非常有名气’,从那一天起,我就知道我将会出名”。
莎曼后来就读于波士顿的耶利米·E.伯克高中,她常常在学校音乐活动中表演,并且很受欢迎。她也常常惹事,逃过她父母的严格宵禁,从家中溜出去参加聚会。1967年,在她毕业前的几个星期,莎蔓离家来到纽约,成为蓝调摇滚(blues-rock)乌鸦(Crow)乐队的一名成员。当他们的每一个记录标签被通过之后,他们同意解散了。莎曼继续留在纽约,在反文化音乐片《头发》中试镜一个角色。当时,梅尔·巴摩尔扮演一个角色,莎曼同意在慕尼黑的演出中扮演那个角色。在她的父母很不情愿地同意之后,她去了德国慕尼黑。
莎曼后来德语很流利,可以唱各种各样的德语歌。她参演了几部音乐片,有《Ich Bin Ich》(德语版的《无人知道的我》)、《福音》和《戏船》等。不到三年,她又去了奥地利维也纳并加入了维也纳沃克索普歌剧院。她短期随同一个名叫“家庭树”的奏声乐组巡回演出。1971年,莎曼出版了她的第一个专辑,其中包括《The Jaynetts》、《Sally Go 'Round the Roses》等等。1972年,她通过飞利浦唱片公司出版了个人专辑《If You Walkin' Alone》(《如果你独自漫步》)。她还为键盘乐器演奏者法伊特·马沃斯(Veit Marvos)1972年Ariola唱片公司出版的《见到你很高兴》提供了背景音乐,签名为盖恩·皮尔。她在后续的几个专辑中也有莎曼和乐队的表演,但她经常拒绝在马沃斯的专辑中签名。在1972年与赫尔穆特·索默一起表演的《福音》中,唐娜也用了“盖恩·皮尔”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