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事件
吸毒被捕
台湾艺人萧淑慎2007年7月因吸毒才勒戒完毕,11月14日晚又因持有和吸食可卡因遭台湾有关部门逮捕,并被控吸食毒品。由于萧淑慎拒绝夜间侦讯,警方昨日上午开始侦讯,据了解,萧淑慎14日晚已经坦承吸毒,但仍须等毛发、尿液检验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
据报道,有关部门是在追查药头王裕丰的贩毒行为时,发现近3个月来,王裕丰几乎每天进出萧淑慎位于台北市重庆北路的住处,因此锁定萧淑慎。
警方2007年11月14日晚循线在萧淑慎的住处搜出可卡因、吸食器和少量残渣,发现萧淑慎和友人在场,将一伙人带回侦讯,同时采集毛发、尿液进一步检验。
2007年萧淑慎因为吸毒被警方逮捕,并被强制勒戒49天,于7月23日才走出戒毒所。根据我国台湾地区相关法规,凡经过观察、勒戒或强制戒治执行完毕的吸毒者,五年内若再被查出吸食一级毒品,可直接被起诉,面临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这次检验报告确认萧淑慎又吸食一级毒品可卡因,便极有可能面临最长达五年的牢狱之灾。
缴纳39万罚金免牢狱之灾
2010年11月18日,台湾女星萧淑慎因为一再涉吸毒案而遭判刑,她在庭上坦承吸毒,高院作二审宣判时,以她在“二审”时坦承吸食二级毒品、鼓励其改过自新,以及节省司法资源为由,将她三度吸食二级毒品罪合并执行,判1年零1个月徒刑,虽不能缓刑,但她可以“易科罚金”(以罚款代替坐牢),萧淑慎只要缴纳39万元台币(近10万港元)罚金,就可免去牢狱之灾。
2011年5月5日,据香港媒体报道,34岁的萧淑慎5月4日因吸毒再次入牢,将坐牢1年7个月,最快约2013年3月可出狱。入狱前夕,她从62公斤的肥婶瘦至49公斤,现身香港某摄影棚,还敞开心胸谈“毒”,问她最想骂自己的1句话,她毫不犹豫:“我怎么那么贱!”
再次涉毒导致缓刑被撤销,要关1年7个月,她说:“毕竟曾经做错事。赶快把这事做一个了解,看到重生的萧淑慎。”问她最想骂自己的1句话,她脱口而出骂“犯贱”,“因为明知道不对还去做,只是为了报复自己的心魔”。再进牢狱最害怕什么,她想了下答:“害怕变胖!”
萧淑慎昨5月4日由母亲、弟弟和经纪人陪同向检方报到发监执行,她说:“坦然面对司法,希望出来以后能让大家看到1个新的萧淑慎。”检方指出,若她狱中表现良好,服刑超过一半即可假释,最快约2013年3月可出狱。
萧淑慎2011年5月4日接到检方通知,心情平静,中午跟妈妈提前吃了母亲节大餐,还送了礼物,后参加安排好的公益活动,约下午5时才向检方报到,5时28分萧淑慎与另1名女被告一起铐着手,由法警戒护走进囚车,她上车前向媒体说:“谢谢大家关心。”随后进台北女子看守所服刑。
开庭改口供有条件认罪
萧淑慎2010年2月23日,萧淑慎吸毒案再度在台北开庭,始终坚称没吸毒的她,首度透过律师当庭表达愿进行“量刑协商”,希望以认罪换取6个月以下轻刑。但检方认萧三度吸毒,显无悔意,昨晚开会后决议关闭协商大门,萧若被判有罪确定,不但恐将入监服刑,连第2次吸毒案,也会被撤销缓起诉,移送法院进行审判。 萧淑慎昨出庭时,眼神略显空洞、恍神。一开庭,萧的律师许巍腾立刻表示愿协商认罪,法官讯问是无条件的“认罪协商”?还是有条件的“量刑协商”?许巍腾说:“如果就刑度可与检方协商,我的当事人(指萧)愿意认罪,但希望是得易科罚金的刑度(依法判刑6个月以下确定,得易科罚金)。”
公诉检察官回应:“萧淑慎在侦查过程一再否认犯罪,公诉检察官的立场不能同意,但会回去研议。”许巍腾表示,萧淑慎因重躁症领有残障手册,很多事自己都不记得,“协商是帮大家省事的作法”。
2009年5月,艺人萧淑慎涉嫌三度吸食安非他命,台北地方法院于2010年6月11日宣判,萧淑慎判刑1年半,不过全案还可以再上诉。
2010年6月11日上午的宣判,萧淑慎本人并没有出庭。尽管过去几次出庭,萧淑慎始终否认再碰毒品,辩称是服用抗忧郁药物,才会导致尿检呈现伪阳性,但法官不采信,仍判她1年半徒刑。虽然还可以再上诉,如果上诉不成,萧淑慎恐难逃牢狱之灾。
再次涉嫌吸毒被捕
结束2007年7月23日在土城看守所49天的戒毒生活后,萧淑慎曾信誓旦旦说不再吸毒,如今她再次涉嫌吸毒被逮。
2009年10月6日消息,因吸毒被判缓刑的台湾艺人萧淑慎日前在台湾士林地检署验尿时,被查出有毒品反应。
但她向检察官表示,因精神压力大,长期服用抗忧郁药物,怀疑因此被验出毒品反应;负责开药给萧淑慎服用的医师也证称,可能是因抗忧郁药物才导致验尿呈现“伪阳性”,她的毛发、服用药物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