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6月的一个星期天,她向母亲要了3元钱,一个人跑到何家坳小学参加株洲市少儿艺术团的考试,一首民歌《南泥湾》唱完,监考老师问她:“你父母没来?你唱得好,条件也好,回去跟你父母说,要注意培养。”丽达回到家里围着妈妈哼“你不要为我买单车,学校离家不远,我可以走路,你把买车的钱省下来,请李执中老师教我唱歌,交半年的学费。”但是刚搬新房不久,她的母亲哪能一次拿出半年的学费,一向不愿向别人借钱的母亲,见女儿那么韧性,只好向李老师求援,学费分期交清。李老师欣然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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