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昨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歌手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3月17日,李代沫与同伙在北京朝阳区三里屯某小区的暂住地内吸食毒品,6人全部被警方抓获。此外,在丰台区某酒店内的另外2名涉案人员也在随后被警方抓获。8人尿检均呈苯丙胺类阳性,且对犯案事实供认不讳。之后,经检察机关查实,李代沫自今年3月初至案发,在其暂住地内多次容留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李代沫在自己有控制权的暂住地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目前,该案中同时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付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朝阳区检察院批捕,涉案的三名吸毒人员则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3月27日曾有微博爆料称:“李代沫已患病,看押方认为不适宜关押,正办理相关手续。”但该爆料很快被北京市公安局辟谣。对于“李代沫患病”的传言,昨日案件承办人王琳回应称,李代沫是否患病涉及个人隐私且与案件无关,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同样有义务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及其正当权益,因此不予透露。
在检察机关讯问李代沫的视频中,李代沫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他说:“作为公众人物,没有给大家带来正面影响,反倒是给大家带来很负面的作用。现在也意识到犯下了不太能让父母和公众原谅的错误。我觉得自己很后悔,我在看守所也想了很多,我觉得自己应该更配合政府工作,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
(卢国强 涂铭)
3月17日 李代沫与同伙因吸毒被抓
3月18日 李代沫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
4月9日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向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李代沫
4月16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李代沫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