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抄袭 芒果台尴尬盼和平解决

2014/4/30 15:13:4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琼瑶控诉于正涉嫌抄袭事件再度升级,2014年4月28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的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将正式提告于正侵权:“我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  4月28日,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事件再度升级,她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称,将正式起诉于正侵权。

  琼瑶控诉于正涉嫌抄袭事件再度升级,2014年4月28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的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将正式提告于正侵权:“我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 ”同时,对于正在或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委托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琼瑶的授权启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序。对此,湖南卫视或也将被追究责任。

  琼瑶愤怒三部曲 举报、痛心、起诉

  4月15日,琼瑶在微博上贴出了一封写给广电总局领导的举报信,称经典作品《梅花烙》被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并一一列举其抄袭的几个部分,认为该剧从主角的背景、主从关系完全跟《梅花烙》一致,支线角色除了名字换了,关系也跟《梅花烙》一模一样,就连男主角洞房之夜跑出去与情人私会的细节都十分吻合。

  4月19日,琼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发现于正抄袭后,就一夜没睡好,安眠药都加倍又加倍。琼瑶还一度表态,因为于正的抄袭,自己很有可能就此封笔退休。不过,几日之后再被问及是否真的要封笔,琼瑶说:“我会一直写到没有力气写为止,我是一个写作欲望很强的人。 ”

  4月28日,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事件再度升级,她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称,将正式起诉于正侵权。

  于正回应 相信法律的公正

  4月15日,在琼瑶发表公开信之后,于正当时以长微博回应称,抄袭一说为巧合和误伤。同时于正还表示,《宫锁连城》故事的源头来自自己和演员张庭的聊天,而剧本也曾得到琼瑶公司创翊文化肯定。对于4月28日琼瑶正式提起诉讼,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于正,对方表示,事已至此不想多说,“相信法院会给出公正的判决,一切事情将交付律师处理。 ”

  芒果台态度 尊重双方 望和平解决

  对于电视剧《宫锁连城》的版权争议,湖南卫视工作人员向某媒体做出回应称:“尊重双方当事人,也尊重法律的裁判。 ”并表示:“衷心希望双方的分歧在法律框架内和平、公正地解决。 ”

  律师说法1

  若起诉改编权侵权,胜算更大

  针对琼瑶起诉于正侵权一案,记者联系了第三方律师——曾帮作家维权联盟打侵权官司的王国华律师。王律师认为,琼瑶如果以改编权被侵权来起诉于正的话,胜算会大一些。王律师说:“改编权是著作权法重要的一项权利,改编属于新的创作形式,也就是在原有作品基础上,对原作品的表达形式做相应加工。 ”

  在王律师看来,如果琼瑶主张改编权被侵犯,就不能以演员的台词是否雷同来判断,而要从《宫锁连城》和《梅花烙》的故事情节等多个方面进行比对,“首先要比对《宫锁连城》的主线、情节是否和琼瑶的《梅花烙》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如果构成的话,就侵犯了琼瑶《梅花烙》的改编权。 ”

  律师说法2

  《宫锁连城》若被撤,播出平台可追究于正违约责任

  记者还采访了多次打侵权官司的张忠辉律师。对于此次琼瑶起诉于正侵权一事,张律师的看法是:“作品属于作者的智力创作成果,是其心血的结晶,作者对其享有著作权。利用他人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的作品,确实构成剽窃。 ”

  提及琼瑶敬告正在或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停止侵权剧集的播出安排。张律师称这是基于著作权法第50条关于诉前临时禁令的规定,“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

  问到如果《宫锁连城》被撤下或停播,已购买该剧的播出平台该如何维护权益,张律师说:“如果节目被撤下,给播出平台造成损失,播出平台可以根据合同法追究于正方面的违约责任。 ”

  综合媒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