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公司发声明
江若琳(资料图)
2014年4月,香港艺人江若琳发律师信,以零收入为由向经纪公司寰宇艺人经纪公司提出解约。江若琳表示,2004年与寰宇艺人经纪公司签下15年合约,其中前10年是不可解除的“死约”,后5年是可以解除的“生约”,“死约”5月4日到期。5月28日,寰宇艺人经纪公司透露,江若琳已正式拒绝履行余下的五年合约,且拒绝接拍公司为其接洽的钱国伟导演的新片《辣警霸王花》,更拒接公司高层及经纪人电话,导致一些商业活动的流失为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现寰宇公司发表声明。
原文如下:有关寰宇艺人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东旺国际娱乐有限公司及艺人江若琳(下称“江小姐”)之艺人经理人合约之事宜。
本公司近日留意到有多份杂志报道指称上述之事宜已经完结。本公司亦收到多个电话查询本公司作为江小姐经理人之关系是否已经终止。
本公司现在作出郑重声明,本公司仍然为江小姐全世界地区内唯一、独家及专有全权代理之经理人,有全权代表江小姐接洽及代理全世界的演艺事业及签订有关之一切协议及合约。
本公司已咨询法律意见,并会才去一切适当之法律行动以保障本公司之利益。
寰宇艺人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