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安检升级 杨梅烧酒等不能带上地铁

2014/7/11 18:46:05 作者:open 来源:女物娱乐网
在火车东站枢纽的地铁站安检口,在一系列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的物品清单边上,工作人员特地又加上一张告示:杨梅烧酒不能带上地铁。限带酒类:白酒不得超过1000毫升(2斤),听装啤酒不得超过6听,红酒和黄酒不得超过6瓶;瓶装啤酒和散装白酒严禁携带进站乘车。

  在火车东站枢纽的地铁站安检口,在一系列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的物品清单边上,工作人员特地又加上一张告示:杨梅烧酒不能带上地铁。

  昨天,杭港地铁公司新闻发言人吴艇说,从4月份地铁安检升级以来,规定瓶装啤酒和散装白酒严禁携带进站乘车,但不少乘客还会忘记,进了站才发现不能带,只好放弃散装白酒或者改坐其他交通工具。

  7月6日,地铁1号线安检再次升级,尤其加强了对液体的安检复检。截至目前,乘客行李中携带违禁品的比例持续保持在较低的水平。杭港地铁和地铁公安提醒乘客,搭乘地铁需要预留充足时间通过安检,乘客请合理安排行程,计划好出行时间,积极配合地铁安检工作。

  地铁安检升级,对乘客来说却是多了一道程序,吴艇说,绝大多数乘客对此非常配合,但有个别乘客对安检政策理解不够,对于安检人员的劝导反应过激,不配合检查。

  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5月,在地铁凤起路站,有名女乘客因为随身小包要过安检,和工作人员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突然,女乘客上去手脚并用,打了女安检人员后离开。

  对此,地铁公安介绍,根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接受、配合安全检查。对拒不配合检查或携带禁止携带物品进站的乘客,运营单位应当拒绝其进站或责令其出站;对强行进站或拒不出站、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人员,运营单位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地铁公安同时提醒,如有乘客不配合安检工作、不听劝阻,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些东西不能带上地铁

  根据地铁的安检新规定,限量携带危险品大体分为限带刀具、限带酒类和其他危险品三大类。

  限带刀具:未拆封或日常生活用的水果刀、菜刀、剪刀、美工刀可以携带一把乘坐地铁。

  限带酒类:白酒不得超过1000毫升(2斤),听装啤酒不得超过6听,红酒和黄酒不得超过6瓶;瓶装啤酒和散装白酒严禁携带进站乘车。

  其他危险品:以下物品可限带2件以下乘坐地铁: 医用氧气袋(凭医院等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登记后可带)、皮革光亮剂、打火机(10厘米高以内)、硅胶、地板蜡、安全火柴、樟脑、仿真儿童玩具刀(木制和塑料制品)、表演和晨练用的金属用具,如宝剑(未开锋过的)等。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油漆、香蕉水、松香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绝对不能带上地铁。(记者 钱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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