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真情告白》时,瞿颖进入了演员的叛逆期。1997年,她签了香港一间经纪公司,公司既是电视剧的经纪人又是投资人,牵着演员走,“没有任何休息时间,A组拍完拍B组,天一亮以为收工了,公司的人骗我们说回酒店,其实是拉到另一个场地继续拍。”一遇到这种情况,瞿颖就哭,一哭,导演给她按摩,好言相劝, 又接着拍。
为此,瞿颖和演员们私下编歌讽刺公司,在门口贴条:“谁要在8点钟之前叫我,别怪我不客气!”干尽反抗之事。
和瞿颖演对手戏的是胡兵,“男孩,身体好,又是运动员,他能3天不睡觉,干各种活。”他俩的戏经常一起拍,瞿颖想休息,胡兵就必须休息。“问题是他不想休息,他第二天想去另一个地方演出,想当晚熬夜把戏拍完,公司才会放他走。” 胡兵就给瞿颖送好吃的,说:“你再坚持坚持!”几次后,瞿颖还是不干了:“老熬夜!今天不行了,明天管你上哪儿演出,今天我都不拍!”最后剧组只能找替身,瞿颖就睡觉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