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张艺谋导演与北京新画面影业公司(简称新画面)合作拍摄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在国内热映,但张艺谋表示至今没有收到收益分成,将新画面诉至东城法院。昨天下午,记者从北京东城法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新画面影业表示,此系张艺谋的恶意炒作并非事实。
张艺谋诉称,2009年6月2日,他与新画面(法定代表人张伟平)签订《协定备忘录》,规定《三枪》由香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负责投资,新画面负责该片在我国境内的发行和宣传事宜,张艺谋任导演。该片在我国大陆的全部发行收入减去新画面宣传发行支出的费用,剩余部分由三方平均分配。经估算,三方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但新画面在取得全部票房收益后,至今未按合同向张艺谋支付分成。张艺谋只能选择起诉索要分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昨晚,新画面方面回应称这是张艺谋的恶意炒作而非事实。新画面在《三枪》的合作中不欠张艺谋任何片酬或分成,不会配合其恶意炒作,会等待法律的公正判决。(记者张剑聂宽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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