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婷剧团遭《第二次别离》导演指控侵权(图)

2014/8/16 2:15:16 作者:open 来源:女物娱乐网
前晚,由梅婷、陈明昊等主演的话剧《第二次别离》继北京首轮演出后,又开始在上海兰心大戏院上演。事件的一再升级,导致该剧的导演、戏剧顾问以及灯光舞美等技术部门,与梅婷、陈明昊等演员彻底闹翻。

  7月底梅婷与主演到上海做演出宣传

  前晚,由梅婷、陈明昊等主演的话剧《第二次别离》继北京首轮演出后,又开始在上海兰心大戏院上演。然而昨晚,该剧导演张南通过微博发布了其和投资方之一同时也是该剧中文版共同译者和戏剧顾问的赵晗的共同声明,表示由梅婷和陈明昊组成的“蛇槃兔剧场”在上海演出《第二次别离》属于侵权行为。但梅婷剧团人员表示上海演出还将继续。

  张南和赵晗在声明中表示,“蛇槃兔剧场”在未经《第二次别离》(原著名《EURYDICE》)作者授权、未经中文版译者允许的前提下,安排了在上海兰心大戏院从2014年8月13日到17日的演出,而《第二次别离》这次在上海的演出,“与北京演出时的主创团队(导演,舞美、声音、灯光、服装、多媒体、道具等各设计部门,以及中文剧本翻译和文学统筹)完全无关。这次上海演出,是‘蛇槃兔剧场’在未经任何主创允许的情况下临时拼凑的,是彻头彻尾的欺骗上海观众并侵犯作者、译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声明中指出,《EURYDICE》的原著作者萨拉·鲁尔(Sarah Ruhl)通过其版权代理机构Bret Adams, Ltd与赵晗在2014年3月6日签署演出授权协议,其中明确规定该剧在中国大陆的被授权方仅为赵晗一人;《EURYDICE》剧本由张南、赵晗二人合作翻译成中文,译本著作权归张、赵二人共有,演出授权协议中亦有明确规定,《第二次别离》在中国演出不得使用任何其他译本。而赵晗、张南已明确告知《第二次别离》全体演职人员,不同意、不授权该剧在上海兰心大戏院的演出。因此侵权行为如果发生,张南、赵晗作为被侵权方,会立即根据一切相应法律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并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记者从剧组内部了解到,《第二次别离》是一部多方共同合作的剧目,由梅婷和陈明昊刚刚组建的“蛇槃兔剧场”以及赵晗、张南夫妇都分别对剧目演出进行了投资。然而在北京首演之前的排练过程中,双方就已经出现种种不和谐情况,导演和演员之间发生了矛盾分歧,张南作为该剧导演却不得不将指导演员的工作交给了主演之一陈明昊。该剧正式演出之后,宣传不断,包括前去观看演出的名人嘉宾都成为宣传新闻点,尤其最后一场演出结束后,梅婷的丈夫、同时也担任该剧摄影的著名摄影师曾剑抱着二人的小女儿登场,并且现场为梅婷补办了婚礼,更是成为媒体焦点。然而却几乎不见对该剧导演、戏剧顾问的任何宣传和报道。

  曾翻译多部戏剧著作、剧本的学者李健鸣对此鸣不平道:“看一部新戏的宣传词,颇感愤怒。文稿中只字不提导演、戏剧顾问、舞美灯光等主创,光是强调女明星以及看过此剧的明星,于是这部作品就成了明星戏剧。依我的理解,也就是自感沦落到无文化的处境。在某种程度上,中国的那些明星已经成为‘中国文化’的代名词,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成了茶余饭后的八卦。”张南导演将李健鸣的此条评论转发到朋友圈之后,引起了梅婷丈夫曾剑的不悦,在《第二次别离》的庆功宴上,曾剑便当场对导演张南表示不满。后来曾剑又通过微信再次尖锐地表达了对张南的能力和人品以及对剧组技术部门的不认可。

  事件的一再升级,导致该剧的导演、戏剧顾问以及灯光舞美等技术部门,与梅婷、陈明昊等演员彻底闹翻。因此张南和赵晗决定,不再同意该剧继续到上海演出,整个技术部门也都不会去上海;然而由于上海的演出已经开票,梅婷、陈明昊的“蛇槃兔剧场”则仍旧坚持赴上海演出,并临时找了一些技术人员帮忙解决舞美灯光道具服装等技术问题,但在呈现上和北京的演出已经明显不同。为此张南和赵晗发布了声明,表示《第二次别离》在上演的演出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仍继续演出,他们将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试图联系梅婷和陈明昊,但截稿前尚未得到二人的回复。记者联系到了正在上海演出的《第二次别离》剧组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暂时不方便发表意见”,同时表示演出将仍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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