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目前,环保部、发改委等部门正在联合编制京津冀区域环保专项规划。
“京津冀区域面临的环境形势比较严峻,既有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阶段性大气复合污染问题,也有该地区固有的结构性、资源性的水环境问题,还有对全国而言都没有完善治理经验的土壤污染问题。”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说。
王毅指出,京津冀区域环保专项规划,是我国首个跨行政区的综合性环保专项规划,其编制应该具有标杆意义。“鉴于京津冀的环境质量状况,人们渴望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尽早解决实际的环境问题,并为其他区域提供借鉴和参考。”
京津冀地区的环境治理有望加速
《21世纪》: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编制京津冀区域环保专项规划。您如何评估未来五年京津冀地区的环保形势?
王毅:京津冀地区面临的污染形势与其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该地区整体还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和城镇化的加速发展期。其中,北京处于工业化后期、经济稳定增长阶段,随着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重工业的转移迁出,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影响将逐渐减小,但消费领域的环境污染压力增加。
天津处在工业化中后期,工业结构正在转型,但重化工业及“三高”行业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仍较大,未来产业的绿色清洁转型任务依然繁重。而河北省的许多城市包括石家庄、保定、沧州等在内,都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重化工业特征明显,钢铁、建材企业密集,能源消耗特别是煤炭使用量大,其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压力巨大。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环境政策、产业转型压力以及替代产业发展,这些地区的传统产业还会对资源环境形成持续的压力,使该地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
根据我们对全国环境中长期形势的研判,在常规情况下,未来10-15年,我国将跨越各类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拐点,实现污染物排放负增长;2030年,我国的环境质量有望实现整体好转。由于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密切关注,京津冀地区已经和正在采取多种措施。只要在各方的重视和合力之下,付出必要的成本,京津冀地区的环境治理进程完全可以加速,并率先于全国实现环境质量的改善。
《21世纪》: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中,京津冀地区的环保形势有哪些特点?
王毅:首先,与另外两个地区相比,京津冀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并不平衡,差距比较大。比如,北京已经开始进入后工业化时期了,而河北和天津的工业化还未完成,三省市的发展阶段不同,其在决策时面临的问题和考虑的因素差别很大。
其次,从大气环境来看,京津冀地区用煤量比另外两个地区大,而且散煤使用比较多;从地理环境来看,京津冀地区的地理环境也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例如京津冀地区西北环山,西北高、东南低,冬春季节偏北风,使大气污染物进入京津冀区域东南部,在城市热岛效应共同作用下,不利于区域污染物的扩散。
从水环境来看,京津冀地区面临严峻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加上污染防治上的不足,导致了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同时,还有地下水超采问题。如果说大气污染是京津冀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那么水资源问题就是这个地区的结构性问题。
应重在解决体制机制性痼疾
《21世纪》:您认为,京津冀区域环保专项规划应解决哪些主要问题?
王毅:从宏观来看,这一规划应该具有标杆性。
鉴于京津冀污染形势比较严峻,人们渴望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尽早解决实际的问题,并为其他区域提供借鉴和参考。我期望规划能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空间,划定大气环境保护红线和水环境保护红线等,并作为整个区域规划的前置性、引导性条件,对城市结构、产业布局、交通模式等进行改革和创新,构建可持续城市的发展框架,实现城市、产业、交通等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转型。
在中观层面,规划应在解决多污染物、跨地区和跨部门的环境制度上能够有所突破。比如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所需要的联防联控机制,至今未建立起来。尽管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开了几次,但我认为这与一个完整的机制相比,还是有明显差距。一个完整的联防联控机制应包括决策机制、协调机制、研究咨询机制、实施机制以及公众参与机制。
再者,在微观层面,我们的环境治理措施要精细化。以大气十条为例,其治理措施还是集中在控制工业燃煤上。接下来建筑、交通将成为一个新的、主要的排放源,对交通排放如何控制,我们还没有十分有效的措施。
很多城市实行了限行政策,这一短期政策治标不治本,并没有改变我们的交通模式和出行行为,其结果是汽车数量的进一步增长,很多家庭买了两辆车。所以,应该对我们采取的每一项政策措施进行科学的评估,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原标题:专访中科院科技政策与 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京津冀区域环保规划 应具有标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