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海报
《离婚律师》剧照
法制晚报讯(记者 汪红 实习生 李莹莹) 号称这个夏天最火的话题大剧《离婚律师》今晚将在江苏、浙江、天津、深圳四大卫视黄金档收官。该剧自开播以来就引起热议,剧中涉及到的婚姻、爱情、事业、家庭等话题都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
《法制晚报》记者挑选了剧中一些情节,采访了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王清律师,为大家详细解读剧中之“法”。
情节 1 郑天涯借离婚分财产
中年男子郑天涯找到金牌离婚律师池海东(吴秀波饰),称要和大款老婆夏芳草离婚,想让池海东帮他从夏芳草那里分得财产。
原来,10年前,郑天涯和夏芳草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办手续。分开这10年,郑天涯跟吴依同居并育有一个孩子,而夏芳草也和曾救过她命的顾威相爱了。郑天涯的公司负债累累,而夏芳草的生意却风生水起。
郑天涯便想借和夏芳草正式离婚之机,从夏芳草那里分得财产。
律师说法 签协议没办手续不算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由其发放离婚证,夫妻关系才算解除。
郑天涯和夏芳草即使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离婚手续,其婚姻关系仍有效。郑天涯虽然与其他女人同居并育有子女,但是并没有与其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因此不存在与其他女人的婚姻关系,不构成重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既然两人未离婚,那么夏芳草的经营收入应属于共同财产。
情节 2 潘小刚拒绝赡养大伯
池海东的助理潘小刚是个很世故的年轻人,他来北京读大学时,在北京的大伯因为无儿无女,便想照顾小刚,小刚父母把小刚过继给了大伯,大伯供他读书,并照料他的生活。
潘小刚看中了大伯的房产,便与大伯签订一份赠与协议,约定潘小刚照顾大伯生活,大伯将房产赠与潘小刚。但潘小刚很少照顾大伯,大伯中风瘫痪后,潘小刚连看都不来看老人。
居委会想把大伯送到养老院,但养老院说可以以房养老。大伯便想和潘小刚解除协议,但潘小刚说,只要他不放弃照顾大伯,大伯无权单方解除协议。
律师说法 不履行赡养义务 被赡养人可解除协议
遗赠赡养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争得另一方同意。遗赠赡养协议是双方有偿的法律行为,对双方产生约束力,遗赠方和赡养方都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根据《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赡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可以解除赡养协议,赡养人不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并且已经支付的赡养费用,被赡养人无需返还。
大伯要单方解除协议,应拿出潘小刚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否则难获支持。
情节3 董大海骗妻子假离婚
董大海和妻子苗锦绣结婚20多年,育有一女。但董大海却和白领罗美媛有了婚外情,而且罗美媛已怀了董大海的孩子。董大海打算和苗锦绣离婚。
池海东正好是董大海公司的法律顾问,聊天时,池海东的助手提到,董大海夫妻已有两套住房,如果想再买高档别墅没有资格了,可以先离婚,把房产过户到苗锦绣名下,买房后再复婚。
董大海于是想到了以买大房子为名骗妻子离婚,然后假戏真做。董大海骗妻子离了婚,苗锦绣知道上当后大闹池海东律所。
律师说法 只要自愿离婚就不能索赔
董大海以虚假理由骗苗锦绣离婚,属于欺骗行为。但苗锦绣不可以要求复婚和索要赔偿。
尽管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要出于真实的自愿,但是该真实的自愿表示针对于离婚这一行为,而非离婚的理由。
尽管董大海以虚假的理由骗取苗锦绣离婚,但是对于离婚这个行为,苗锦绣是自愿的,二人离婚符合法律规定。
本版文/记者 汪红 实习生 李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