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银高速公路沿川子至李旺段部分路段水毁应急抢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8/28 8:45:22 作者:open 来源:女物娱乐网
本招标项目福银高速公路沿川子至李旺段部分路段水毁应急抢修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福银高速公路沿川子至李旺段部分路段水毁应急抢修方案的批复》(宁交函[2014]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宁夏交通运输厅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银高速公路沿川子至李旺段部分路段水毁应急抢修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福银高速公路沿川子至李旺段部分路段水毁应急抢修方案的批复》(宁交函[2014]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宁夏交通运输厅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福银高速公路沿川子至李旺段部分路段水毁应急抢修工程

  2.2 工程地点:固原市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地处六盘山阴湿地区,粱峁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地质复杂,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及边坡滑塌病害频频发生。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固原地区降雨频度较高、雨量大、导致沿线山体含水量达到饱和,部分路段出现边坡坍塌、山体滑坡、防护设施破坏、排水沟冲毁、桥梁基础冲刷、个别隧道渗水等较为严重的水毁病害,造成行车安全隐患。预计工期: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5月30日。

  2.4 招标范围:福银高速公路沿川子至李旺段部分路段排水缺失损坏、防护坍塌、路堑边坡滑坡、桥梁伸缩缝病害、锥(溜)坡冲刷、隧道渗水等病害的应急抢修工程。

  2.5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1.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内(2009年8月-2014年7月,以交工证书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地完成新建项目:3个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或3个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施工业绩必须是以申请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 7805196、13309592234。如需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8月22日起至2014年8月29日(节假日或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扫描件)。

  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507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及单位介绍信,由招标人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

  4.3 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应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派人员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507室领取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要《宁夏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请自行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邮编750011)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夏交通厅网站(www.nxcd.gov.cn)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507室

  邮 编:750011

  联系人:邢嘉

  电 话:0951 - 6076540

  传 真:0951 - 6076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