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1年6月22日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在网络炫耀奢华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的“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声明说,经对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声明指出,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我国《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红十字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红十字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达到对个人进行炒作的行为,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还在声明中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希望继续对红十字会工作进行监督。此外,有网民将其与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位郭姓副会长联系起来,称该副会长“微博上只关注了四个人,其中就有这个姑娘”。因此怀疑二人为父女关系。对此,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新华社记者,“郭美玲”不是这位郭姓副会长的女儿,而且这位副会长“根本没有微博”。
暂停活动
红十字总会:暂停商业红十字会一切活动。2011年7月1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就公众关注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发表声明:邀请审计机构对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商请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调查组,调查媒体所反映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和调查结果。在此之前,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近日发生的“郭美美事件”高度重视,曾先后两次发表声明。“对媒体、公众一直以来的关注、监督和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就我们工作中的不足给公众带来的疑虑和不安表示歉意。” 在声明中,中国红十字总会表示:“此次事件使我们深深感受到广大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事业的殷切期望。我们将切实加强对各级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要求各级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于2000年11月15日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出申请,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批准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组织(非法人性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属业务指导关系,不参与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行政、人事和账户管理工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将根据社会对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要求,针对自身的不足和缺陷,通过抓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组织建设,加快信息化数据公开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在声明最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再次真诚感谢广大公众和媒体对红十字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将以更谨慎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继续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致力于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把每一份爱心,每一笔善款,传递给最需要帮助的人。”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