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韩磊,男,1974年生于北京。2013年7月23日晚,他乘朋友驾驶的车辆到某KTV,因停车与一位女童的母亲发生争执继而动手,将在推车里的女童举起,摔在地上。案发后,朋友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女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北京大兴摔童案”。2014年10月31日,韩磊被执行死刑。
翻阅韩磊的履历,会发现他的双面人生,或是惋惜,或是愤恨。他读过工读学校,多才多艺,爱写诗会乐器,又多次因违法受到处理。短暂的40年人生中,几乎一半时间在铁窗中度过。
韩磊已经伏法,身后的舆论讨伐仍然强烈。不过,冷静下来,从他和这起案件中获得一些教训和启示,或许更加重要。
舆情要点
从百度指数可见,死刑执行前后,媒体信息量迅速增长和回落,峰值数据量大。其原因是,案件发生时间较长,事实已基本清楚,判决结果没有太大意外,所以未引发持续关注。
媒体评论摘要
即便各方都对摔童案的判决结果表示认同,也不能终止我们对极端暴力犯罪根源的追问。而剖析每一桩悲案的发生逻辑,表面上都有犯罪个体的心理因素,但更深层面则反射出我们所赖以生活的这个社会,缺乏对类似犯罪个体充分的关注和包容,缺乏对个体极端暴力心理的疏导和矫治。客观上分析,每个正常的社会都存在一定量不正常的人,他们构成了社会应当特别帮扶的对象,如果不能及时通过一定的社会机制,将他们引导到正常的生活轨道,这些人便很容易成为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 ——《京华时报》
网友言论摘要
@渔夫以琳:北京大兴摔童案韩磊获死,不得不死。戾气的巅峰作品,若不死,戾气弥漫,人人自危。死则稍扼戾气于蒸膳中。于戾气中警醒,代以良善与冷静。
@丁香依然:虽然摔孩子可恨,但也不要过分受舆论影响。要尊重事实,尊重法律。
@我悠然见兰:一件事情的发生有因有果,一步一步,错综复杂。只看结果,只能是愚昧的。
舆情点评
死刑清除了暴力罪恶个体,给不了女童母亲太多安慰,更替代不了对暴力根源的反思,包括家庭和学校教育、犯罪改造、媒体责任、舆论能量、社会风气等诸多方面。
一步错,步步错。在韩磊的成长过程中面临着一路偏差,如果学校及时矫正他的不良行为,而不是推向家庭和社会;如果工读学校没有暴力;如果出狱后能有完善的更生服务帮助其融入社会,这场悲剧也许就不会上演。我们很难想象,韩磊在成长时期的屈辱心情如何,一个内心兼有文艺与暴力的人,怎样和工读学校的环境格格不入,又如何一步步偏向暴力。事发后,如果韩磊和女童母亲都能宽容一些,各退一步,或许就能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而这一堆“如果”,就像他在《昔我往矣》中谈到自己入狱原因时那一串“假如”一样,一旦成为事实,便不再有机会。
更值得思考的是,媒体在这类案件中如何恪守自己的立场。监测发现,虽然网友主流舆论一边倒地偏向女童一方,不过并非没有相反意见。而传统媒体在报道中,鲜见采纳这些观点,更少见女童母亲一方的信源使用。新闻从业者必须明白,自己不是法官,掌握着舆论力量,力求客观是基本的职业道德。任何裹挟观点、“标题党”、偏激言辞,都可能干扰事态进程,形成舆论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