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他人文章被判赔原作者5000元(2014-12-10 02:12:00)

2014/12/9 10:28:23 作者:open 来源:女物娱乐网
晋城学者李俊杰看到自己的文章被某杂志剽窃,将杂志出版公司告上法庭。11月24日,晋城市中院对该案做出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之内,在《太行日报》刊登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声明;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李俊杰5000元。

  本报12月9日讯 晋城学者李俊杰看到自己的文章被某杂志剽窃,将杂志出版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5000元,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李俊杰利用业余时间对民间上党文化进行研究。经数十年努力,收集到众多包括戈、箭头、剑、弩、釜、战车车轴套及战地遗骸等战争实物,完成书稿。2010年,由李俊杰、黄贵庭合著的《长平之战史乘》出版,全书70万字。

  今年3月,李俊杰在当地一本名为《印象太行》(总期第四期)的杂志上,发现一篇名为《白起肉》的署名文章。经仔细阅读,这篇3000余字的文章,是从自己的《长平之战史乘》一书中原文剽窃而来。

  白起为战国四大名将之一,是中国历史上的杀人魔王。战国时期爆发的长平之战中,白起残忍地坑杀了赵军40万降卒,民众将白起视为“人魔”,必须烧杀其魂,让他死无葬身之地。在高平一带,“高平烧豆腐(烧白起肉)”作为一道名小吃,流传至今。

  李俊杰调查得知,这本杂志是晋城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版的。随后,李俊杰向晋城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该被告收回、销毁该出版物,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被告赔偿侵权损失30000元。6月9日,晋城市中院接受了李俊杰的诉讼请求。在开庭审理期间,被告既未到庭应诉,也未向法庭提交答辩状。经晋城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俊杰为作品《白起肉》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被告剽窃原告作品并署他人姓名发表,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著作权。

  11月24日,晋城市中院对该案做出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之内,在《太行日报》刊登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声明;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李俊杰5000元。

  (本报记者)(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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