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半年的之久的琼瑶、于正诉讼案今天终于有了结论,今天下午两点,北京第三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诉于正侵权案进行公开审理,于正、琼瑶本人均未到达现场。法律认定于正对琼瑶进行事实抄袭,要求于正赔偿琼瑶500万,并在公开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停止《宫锁连城》一些发行传播行为。
琼瑶诉于正长达半年,于正对琼瑶进行事实性抄袭
本年4月琼瑶发表长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其着作《梅花烙》,并在业界引起争议。5月28日,琼瑶对于正等5方提起诉讼,正式走上法律维权道路,引来极大关注。12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国内109位编剧签署联合声明,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并称“拭目以待法律对此做出公正的判决”,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也成为近期热点。
今天,琼瑶诉于正等侵害着作权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至此长达大半年的“于琼”案将告一段落。记者了得到,法庭总结了6条焦点。
1、剧本《梅花烙》归属权。
2、小说《梅花烙》与剧本《梅花烙》关系。
3、原告主张被改编和摄制的内容能否属着作权法律保护。
4、《宫锁连城》剧本是否侵害了《梅花烙》剧本及小说的改编权。
5、《宫锁连城》剧本是否侵害了《梅花烙》剧本及小说的摄制权。
6、侵害改编权及摄制权主题及民事责任的认定。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得到结论是,琼瑶是《梅花烙》作者及着作权人;《宫锁连城》满足了侵害《梅花烙》侵害着作权的接触要件;并认定于正的《宫锁连城》对琼瑶《梅花烙》小说及剧本构成改编事实,两部作品整体情节具有创作来源关系。
于正需要赔偿琼瑶500万,停止《宫锁连城》所有传播行为
琼瑶诉于正案已牵动了各界神经,大家最关心的除了于正抄袭琼瑶事实是否成立,还尤为关心涉嫌抄袭剧目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经过法院审理,在得出于正抄袭事实成立后,要求于正与四家制作公司共同赔偿琼瑶500万经济损失费,要求四家制作公司立刻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传播行为。同时于正在公开网站刊登致歉声明,向琼瑶赔礼道歉。
宣判后,琼瑶代理律师王军现场给琼瑶发信息,他透露,琼瑶得知胜诉后非常激动,这8个月给琼瑶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困扰,500万赔偿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会捐献给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