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德
20世纪50年代,中学语文教材进行过一次改革。1956年至1958年试行汉语、文学分科教学,分别编出两套教科书。1956年,《高中文学课本》第一册出版。著名语言文字学家裴学海先生针对该书在注释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写了一篇长文《对高中文学课本注释的商榷》,作为天津师范学院丛书之一,于1957年5月出版,印数三千册。当时裴先生正在天津师范学院(今河北大学前身)任教。
裴学海先生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呢?他在“引言”中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高中文学课本》第一册所选录的作品都是古典文学。书中的注释,据我所见,是绝大部分简明正确;但是也有一些不合语法、不合逻辑的地方。为实事求是起见,不容不加以商榷。本著之目的,在供中学语文教师的参考,以解决教学上的一些困难。但因作者学识有限,所提的意见,难免错误百出。如读者本‘知无不言’之精神,予以批判,既可令我解惑,又能使问题得到解决。这是我最期望的,也是我要预先致谢的。1956年12月裴学海书。”
作者在《商榷》一文中,涉及课文有八篇:第一课《诗经》六篇,《关雎》《氓》《黍离》《伐檀》《蒹葭》《无衣》;第二课《论语》之《颜渊季路侍》等九章;第三课《左传·晋公子重耳出亡》;第四课《孟子》之《庄暴见孟子》《孟子谓戴不胜曰》;第五课屈原之《国殇》《涉江》;第六课《战国策》之《触龙说赵太后》《冯谖客孟尝君》;第八课《信陵君列传》《荆轲传》;第九课汉乐府之《陌上桑》《羽林郎》《孔雀东南飞》。此外,还附录对《初中文学课本》第三册第二课《廉颇蔺相如列传》译文的“析疑数则”。
裴先生针对上述各课的注释或译文,共提出了商榷意见二百条,长达八万余字。其体例是首先列出作品的原文,接着引用值得商榷的内容,然后以“学海按”的形式具体提出个人看法。综观全文的“学海按”,我做了一下归纳,裴先生认为课本注释或译文存在十个方面的问题:不明确;不够妥当;近于附会;不正确;不合逻辑;未得作者语意;未得古人属辞之通例;不得其解而强为之辞;沿旧注之误;于古无征。
裴先生针对“注释”存在的具体问题,综合运用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等方面的知识,引举大量例证,进行深入分析。文章虽然仅仅是对一本中学语文教材的注释商榷,却能反映出裴先生的真知灼见。先生对待学术问题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求实的精神,是值得人们钦敬和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