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吴剑锋报道:2月10日,刘小姐仍在为自己工资被拖欠一事耿耿于怀。在投诉过程中,竟发现其曾工作的诊所不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未提供相关医师执业证书。
刘小姐说,去年7月份,她在位于南昌市南京西路的何琳口腔门诊实习。“实习一个月后,门诊便录用了我。”刘小姐说,按照门诊的承诺,她一个月的底薪有1000元,还有200元的住房补贴,以及根据业务情况20%的提成。
刘小姐说,去年12月份,她打算辞职,提前半个月告知了门诊负责人。“对方也同意了,一直做到月底,我才离职。”刘小姐说,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还没拿到,不仅如此,门诊负责人说提成只能按10%计算,之前几个月已付给她的要扣回来,最后反而说她欠门诊的钱。
对此,何琳口腔门诊的何医生答复记者称,并没有克扣员工工资,是刘小姐在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做事,因此要减掉一些钱。本来对方12月份有1300元,另外还有押金,但其离职时还有两三百元的水电费没有交,再加上一些其他费用要减掉,根据报表,该员工还欠门诊几元钱。
记者了解到,该门诊与刘小姐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拿不到,刘小姐便向劳动部门投诉门诊的违规问题。
10日上午,东湖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对何琳口腔门诊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门诊的几份病历中,一名叫陈洪的经治医师给患者喻某、周某进行过牙科诊疗活动,还有一名刘姓医师曾给患者邓某进行过牙科诊疗活动,但该门诊现场提供不出相关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为此,执法人员对门诊下达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和《卫生监督意见书》。记者看到,《卫生监督意见书》所提意见是“不得使用未取得有效行医资质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东湖区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的有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开展调查,正在按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