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新”把金庸视作偶像之前,我纠结了很多年。
起因是在大学的某一天,我在图书馆找到了一本金庸传记,便兴致勃勃地读完了。在看到那本传记之前,我从不知道,金庸本人是个怎样的人,有怎样的人生。
对我来说,从小学二年级躲在沙发后面偷看《鹿鼎记》开始,金大侠就把我拽进了他书中所描摹的江湖。很长一段时间里,金庸小说中的江湖构成了我对江湖全部的认知。
在那个江湖里,少林武当两派必定是最德高望重的门派,峨眉派必定只收女弟子,丐帮的镇帮之宝必定是打狗棒,至於那降龙十八掌绝学,帮主他老人家也必定使得虎虎生风。
那天捧着书,我带着膜拜偶像的喜悦。传记的前三分之二我看得津津有味:书香门第出身,少年意气风发,报人、时评写手、小说家……种种绚烂画面仿佛就在眼前浮现,这正是我的偶像呵,他的人生正如他的生活一样多彩。
直到我看到,他抛下了相濡以沫、患难与共29年的妻子,出轨爱上了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子。对於和前妻离婚的事情,即使金庸本人回忆起来,也是十分内疚地说:“我很难过,觉得我对不起她……”
我也很难过,我的偶像突然间不完美了。
那时正是我对感情分外严苛的年龄,在我的想法中,一个对感情不忠贞的人是不完美的,而继续把金庸视为偶像的话,似乎意味着,我必须将他不完美的那一面一并接纳。继续崇拜他似乎是我对自己价值观的背叛,倒像是把我痛恨的东西也视作理所当然。
何况他紧接着开始修改自己的作品了,把许多自己笔下原本完美的爱情,都改写得更“真实”,更不完美了。
那几年,我不再与人谈论金庸,也不再对人说起我曾经的狂热喜好,谁能相信,我曾读着金庸笔下的故事,豪情万丈,只想练得一身好功夫,四处行侠仗义一番。在操场上做完课间操,总想着纵身一跃,直接跳上三楼教室门口,省得爬楼梯了﹔放学路上下雨,衣服淋湿了,总想着运起内功,身上衣衫立刻便干了﹔看见药店墙上挂着的人体穴位图,眼睛都亮了,恨不得弄一份仔细研究,说不定就学会点穴了呢? 可最为难的莫过於,我怎麽才能“会功夫”呢,九阴真经、六脉神剑、梯云纵轻功,却叫我往何处去学?
幸好,我这些念想,都还在正常人的沉迷范畴里,离走火入魔尚远,并未如堂·吉诃德一般,沉迷骑士小说,便真的去追寻骑士小说中的生活了。
对金庸本人的失望,像是把曾经的喜好也一并否定了。
这样的纠结持续了几年。陆陆续续的,古代的,当代的,许多被捧在高处的人,都在审视之下露出了灰褐色的斑点。写出“不思量,自难忘”的东坡居士会将怀有身孕的小妾随手送人,编撰《永乐大典》的解缙是个蹩脚的政治投机者,物理学大师爱因斯坦私生活极其糟糕,另一位与他同时代的艺术大师毕加索,同样以私生活乱糟糟着称。
道德上的瑕疵无处不在,拿着放大镜观察任何一个“偶像”,都可以找到理由,把他一脚踢下神坛。
事实上,这些偶像仍然在“神坛”上,似乎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各种各样的“错误”举动,都几乎被遗忘,最终留下的是思想的火花,是作品和成就。也许这并非是对光辉者不完美另一面的接受,而是谅解。
金庸仍然是不完美的,但我终於能够重新正视他。我仍然不认可他的许多“错事”,但我也不再认为偶像只能完美。这个世上本就没有人经得起被摆在显微镜下细看,如果我想寻找一个完美的偶像,似乎在神话里都找不到。
更何况,也没有必要苛求。
今年2月8日,微信朋友圈里,被关於金庸的各样文章刷了屏。点开一看才知道,原来这天是金庸动笔一甲子。60年前的这一天,他开始写小说了,写那些打动了我,以及许许多多人的小说。
我也兴致勃勃地转发了一条,因为金庸还是我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