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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9日上午9点30分,房祖名涉毒案正式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现场,房祖名身穿蓝色休闲装出现。北京东城法院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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