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事项
1、寄件人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情况,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出示有效证件,准确、工整地填写《快递详情单》。
2、快递服务组织依法收寄快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对禁寄物品和拒绝验视的物品不予收寄。
3、寄件人匿报、错报快件名称,违规夹寄禁寄物品,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损毁其它快件、设备等情形的,由寄件人承担法律责任和各项损失的赔偿。
4、寄件人违规交寄或填单有误,造成快件延误、无法送达或无法退还,或因封装不善造成快件延误、损毁、灭失的,由寄件人承担责任。
5、快递服务组织在服务过程中造成快件延误、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没有约定赔偿标准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既无约定也无相关法律约定的,从快递服务标准规定。
6、快递服务组织可以与寄件人约定送达时间,没有约定的从快递服务标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将快件送达收件人,登记收件人有效证号,经收件人签章,视为送达。收件人是单位的,由单位收件人员签章,加盖单位收发章,视为送达。
7、寄件人确认交寄的快件价值不超过壹万元人民币。是否保价由寄件人自愿选择。如需保价,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3%;报价快件丢失或全部损毁时,按报价金额赔偿,发生部分损毁或短少时,按实际损失的价值予以赔偿,但赔偿额不超过保价金额;未保价快件赔偿限额为资费的五倍,但最高不超过伍佰元人民币。如未签订书面赔偿协议及无理赔条款的按此条款执行。
8、免责事由从法律法规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行业标准处理。
7限寄物品
1、爆炸品:如炸药、烟花爆竹、雷管等所有在运输途中可能引起爆炸的物品。
2、气体: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深冷液化气体、加压溶解气体等(含储气罐体等)。
3、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启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等所有可燃及在一定条件下可燃的液体。
4、易燃固体、自然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活性炭、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黄磷(白磷)、赤磷、硫磺、硝化棉、镁粉、金属钙粉、钙合金物、金属钛粉、金属皓粉、浸油地麻/棉/质/纸及其制品等。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氢、过氧化钠、硝酸钾、三氧化铬等。
6、毒性和传染性物质:各种可通过吞入/吸入/皮肤接触等进入人体后导致死亡或危害健康的物质。如毒药、有毒细菌/病毒/寄生虫/寄生菌/真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