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明确意见及相关理由,并附《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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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评估机构 | 委托评估单位 | 评估目的 | 公布日期 | 评估价值(万元) | 附 件 |
大田县太华铁矿张地矿区铁矿(整合)(未有偿化处置部分)采矿权 | 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 | 省国土资源厅 | 协议出让 | 2015-3-20 | 452.74 | (追溯)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铁矿张地矿区15.3.5收 |
1.(追溯)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铁矿张地矿区15.3.5收.rar
./P020150323532029519998.doc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