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连元父子车祸案肇事司机被判三年 称愿意尽最大努力赔偿

2015/4/1 22:45:16 作者:open 来源:女物娱乐网
3月31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74岁的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遭遇车祸案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赵晓明醉酒超速驾车,致田连元的儿子田昱死亡及田连元等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3月31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74岁的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遭遇车祸案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赵晓明醉酒超速驾车,致田连元的儿子田昱死亡及田连元等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赵晓明后悔莫及称,不应该酒后驾驶,愿意尽最大的努力赔偿,争取田连元及其家属的原谅,并称释放后,愿意做牛做马,来弥补对田家人造成的伤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28日20时50分许,时年36岁的赵晓明醉酒驾驶吉AFD033号小型越野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二环路口南侧200米处时,超速驶入道路左侧,先后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三辆车发生刮蹭,其中一辆本溪牌照的轿车由被害人田昱驾驶,其父田连元坐在副驾驶位置。激烈碰撞致田昱驾驶的车辆失控后又与同向行驶的另一辆车发生刮蹭。事故造成田昱死亡,田连元及另外两人受伤,五辆车损坏。其中田连元头部、脊椎等身体多处受伤。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