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9月初,年仅20岁的河南女孩陶静到省会某发廊打工,与同为按摩师的刘某(在逃)相识。刘某称帮人带毒品能“挣大钱”,货带到省会就会有两万元打到卡上,吃住、路费还不用管。经不起诱惑的陶静匆忙办了一张假身份证,用假身份在银行开了一个户头,就和刘某一同坐上南下列车,从此走上了贩毒的不归路。
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陶静就离开家乡外出打工了。换了不少工作,都没挣什么钱。后来听说做按摩能多挣点钱,要是放得开跟客人出去开房还能挣得更多。陶静前后交了几个男朋友,也早就无所谓了。于是来到省城,在某发廊当上了按摩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