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张默曾因吸食毒品被捕,但从此前媒体报道来看,并未提及其所受行政处罚是否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戚连峰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其中第11条第三项列举了几种情况,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是容留他们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第二是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第三为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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