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凤姐被遣返 再次验证言论自由有边界

2015/4/17 13:42:26 作者:F1-sujia… 来源:女物娱乐网
国人自叹:此才女终于不在中国折腾了。2010年11月28日,罗玉凤在网上表示“我到美国了,我要去找奥巴马了”,并声称“出国就没有打算回去”。

 

凤姐被遣返



其实,大可不必用带意识形态的思维来看待这事儿。在美国,言论自由虽是一项基本人权,却有着明确的界限,并不能将之绝对化。对于那些危及公共安全,以及可能会危害公众秩序的潜在危险性言论,不管有无真实地发生,都不在宪法的言论自由保障范围内。也即是说,政府保护言论自由遵循没有触犯“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的原则。
比如,美国洛杉矶国际机场电检入口处挂有“请勿开玩笑”的牌示,指的是禁止说“Hi Jack!”(杰克你好吗?),否则航警必将其逮捕法办,因为“Hi Jack!”这句话正是英文劫机(Hijack)一词的谐音。其依据是,公共安全比言论自由更重要。
在机场向一位叫“杰克”的人问声好都不行,更何况你赤裸裸地叫嚣要“烧了学校”或是“烧了美国移民局”。这也说明,并非是美国言论自由的区别对待,而只是一些人误解和泛化了这个词。

不光是美国,在中国言论自由也同样是有边界的。据我国《刑法》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一个爆炸的威胁等恐怖信息的公民,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假设凤姐在本国说了这么句威胁性的话,难保同样遭受刑责。
因此,不必对凤姐散布威胁性言论而或被遣返感到奇怪。在任何地方,言论自由都是有其边界的,很简单的道理:法律保障你发言的基本权利,但你必须对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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