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底诉王菲追讨335万元居间费后,最近,这位叫向明华的人又将倪萍诉至法院,指倪萍侵犯名誉权,并索赔名誉权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22万余元。记者近日获悉,北京海淀法院已立案,并将于4月24日开庭审理。昨日,倪萍也公开回应“会积极应诉”。
向明华此次将倪萍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倪萍停止侵犯其名誉权。其诉称,2010年5月,倪萍拖欠其居间费,其曾将倪萍诉至西城法院。“倪萍被诉后,曾先后向多家媒体说我是一个骗子,两个月来我天天打电话找她要钱,差点逼得她报警”。向明华还称,他于2012年3月下旬在网上搜到了大量倪萍骂自己是骗子的言论,并已委托公证处将部分信息予以公证。
19日晚,倪萍通过电话向记者表示,她了解此事,向明华一直找其麻烦多年,她会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附:在进行某项活动或纠纷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合理向委托人收取的报酬被成为“居间费”。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