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予坐台内幕大揭秘 男友李晨怒斥坐台传闻

2015/4/23 10:41:05 作者:F1-zhang… 来源:女物娱乐网
自出道以来,关于张馨予曾是坐台小姐的传闻就不曾间断。面对传闻,李晨在微博上怒斥坐台传闻,还回应称张馨予很单纯,是个不物质的好姑娘,“她才那么小,哪有时间去坐台。

张馨予 坐台

5月4日上午,张馨予的代理人朱律师透露,近日朝阳法院已对这起名誉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朝阳法院认为,被告声屏花杂志社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涉案文章中所称“张馨予在杭州接客”、“两千元包夜”等言论,侵犯了其名誉权,朝阳法院据此作出判决,被告向张馨予公开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夏萨沙被判赔偿张馨予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2013年7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夏萨沙公开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张馨予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公证费等4500元。然而夏萨沙却拒绝道歉。
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多次联系夏萨沙始终未果。庭审时,夏萨沙未出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昨天,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法院认为,夏萨沙在微博中宣称张馨 予“当初在无锡乐巢夜总会坐台”、“起码三千元”,并以“张鸡”指称她,且在张馨予发出《律师函》后仍持续发布带有贬损之意的微博。微博所用词汇明显具有 侮辱性,内容也足以使他人对张馨予的经历、职业和形象产生负面认识。夏萨沙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亦未就相关事实提交证据,其理应承担举 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法院依法认定夏萨沙的言论已构成对张馨予名誉权的侵害。
据此,法院判决夏萨沙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微博刊登致歉声明,置顶显示不少于十五日且不得 自行删除。15日下午5点多,“港怂萨沙”针对该判决结果特意发布一条置顶微博,继续辱骂张馨予为“张鸡”,称拒绝道歉,让她去强制执行,看看是否能执行 得了他。随后没多久,又删除了这条微博。据悉,此案判决结果生效后,如果夏萨沙未按判决内容刊登致歉声明,法院将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三次刊登判决主要内 容,费用由夏萨沙负担。
判决当天,张馨予并未出席,代理律师发短信告知其判决结果。律师透露,张馨予很满意这个结果,更透露法院在庭审和判决期间,夏萨沙从未现身。宣判后,夏萨沙截至目前也未在微博上致歉。张馨予的男友李晨在微博中称,法院判定的赔付将“一分不取,全部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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